《藥品分類管理辦法》中規定,開辦藥品零售企業,經營場所要分為藥品區、非藥品區,處方藥區、非處方藥區,處方藥區、非處方區要有分類標識,而且分類標識上,注明了處方藥的警示語、非處方藥的忠告語,就是明確地告訴顧客,哪些是藥品、哪些是非藥品;處方藥要憑醫生處方購買,非處方藥可以藥師指導下購買使用。
一、分類原則:按病癥分類。
零售藥店 按病癥分類,目的是為了讓顧客看得清楚,一目了然,購買方便。藥品有了大中小分類,小類又按照病癥分為高血壓用藥、糖尿病用藥、胃腸道用藥等,方便了藥店的藥品管理的規律,也能使顧客進店后,自主看到分類標識,自由地選擇藥品,是一種科學的分類方法。
二、藥品陳列與藥品標識。
藥品陳列、藥品標識要起到知顧客,達到拉式促銷的作用例如:在非處方藥的貨架上,如胃腸道用藥的標識前題下,每層的藥品陳列增加跳跳卡,標明抗酸藥、解痙藥、胃動力藥;在外用類軟膏的標識下,增加了抗細菌類抗真菌類、激素類等。在藥品的牌價卡上,增加療程用藥的宣傳、價格優惠的宣傳語言。
三、貨架語言的信息傳達。
通過貨架語言,告訴顧客,藥品品名、功能主治、用法用量、促銷信息,優惠政策,達到促銷的目的。藥品的分類或分類的細化,體現藥店的專業水平的高低
藥品的大類、中類、小類分類標識、跳跳卡牌價卡套用的小提示,首先要分類正確。國家《基本用藥目錄》是非??茖W的清楚的,藥店按照國家的分類標識,更能起到促銷的作用。